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

2024-05-10 06:19

1. 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

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如下:
1.各单位须立即通知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如。
2.鉴于近期部分企业即将有序复工,全市范围内所有非南通籍企业员工在疫情解除前不得返。企业管理人员(含技术骨干)确因工作需要返如的(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除外),必须经企业和属地政府同意,并在其独立住所居家观察14天。
3.所有小区、企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和车辆非必须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须有人领进并实名登记,严格限制活动范围。进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并测温,有发热症状的不得进入,并按规范处置。
4.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或疑似病例的,立即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规范隔离。
5.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须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并在门户标识、小区(村居)公示。
6.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规范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体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非生活必需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7.“红事”停办。“白事”极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禁止串门、聚餐、打牌等聚众活动。
8.尽量不外出,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戴口罩。
9.落实出租房业主主体责任和村(社区)监管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报备。
10.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11.所有单位、个人车辆非经批准,不得用于接送疫情重点地区返如人员。
12.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关于疫情防控的知识如下:
《通告》发布后,引起了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注。“响应政府号召,窝家!不给政府添乱,祖国平安,如皋人民平安。”网友“豆儿”这样说。
网友“日日好日子”则表示,“我赞同上级领导的决定,对外地来如人员严格检查,尽量过了正月底再开工生产,个人损失是小,国家费人费力是大,以防外来人员把病毒带给如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这样让大家都省心。”
不少网友还针对《通告》的出台提出了一些好建议:希望各镇(区、街道)、村(社区)行动起来,全民参与、众志成城,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希望政府能牵头,建议如皋所有房东能在这非常时期,能适当减免商户房租,一起渡过难关。

疫情防控十二项措施

2. 疫情防控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疫情防控十二条内容如下:
1、建议尽量不要外出,减少朋友聚会及不必要的出行。如外出,必戴口罩。
2、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不用污浊的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3 、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及时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4、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

5、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6、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KTV,影院,商场等。
7、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当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8、如有身体不适等情况,不要提前返校,并立即向辅导员老师报告。自觉做好体温检测、积极治疗,待完全康复后再返校。
9、如有不适,请就医并遵从医生判断治疗方案,完全不必过度担心,自作主张,强行要求医生过度检测治疗。
10、班主任要积极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如有发热和其他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持续发热不退的,请及时安排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

11、不要捕杀、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如接触驯养动物,请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病的危害。
12、以严谨负责之精神,可宣传权威部门发布的防范知识。但不信谣,不在微信等途径传播未经权威部门证实的信息。多一份同情,不得有任何歧视污蔑感染集中地如湖北、武汉的言行。

3.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内容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内容如下:
第一:不麻痹,不大意。
在疫情防控方面,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毁掉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坚持做好防护,才能阻断新冠病毒传播。
第二:戴口罩,要坚持。
前去公共场所、密闭空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
第三:打喷嚏,讲礼仪。
咳嗽、打喷嚏时产生的飞沫常常携带病毒,可直接或间接导致病毒传播。咳嗽、打喷嚏时一定要用纸巾、手绢来捂住口鼻。
第四:勤洗手,讲卫生。
饭前便后、接触外界物品后,触摸口眼鼻之前,请务必认真清洗双手,遵循七步洗手法,用肥皂(洗手液)和流水揉搓至少20秒。
第五:常通风,不可少。
每天应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尤其是密闭的空调房一定要定期开窗通风。

第六:一米距,更安全。
呼吸道传染病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病毒感染。守住一米线,出行勿拥挤,保持安全距离,于人于己都有益。
第七:少出门,不聚集。
公共场所人员多、流动大,聚餐、聚会易导致呼吸道传染病传播。因此人多场所不要去,拥挤场所要回避。少出门、不扎堆。
第八:打疫苗,很重要。
接种疫苗是预防疾病最经济、最有效、最便捷的手段。防控新冠病毒,接种疫苗和个人防护一个都不能少。凡是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要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为构建免疫屏障贡献一臂之力。
第九:讲科学,强免疫。
饮食营养均衡、适度运动锻炼,坚持规律作息,不熬夜,保证睡眠充足,保持良好心态,可以有效增强人体免疫力。
第十:有症状,早就医。
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不回避,并遵医嘱留观排查。

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内容

4. 疫情防控10条措施

疫情防控10条措施如下:
1、响应上级的号召,尽可能不出门,在家自我隔离防护,做好卫生。
2、调整饮食,多吃蔬菜水果,增强身体抵抗力。
3、必须出门时,不要去人多的地方,要佩戴口罩。
4、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合理安排好时间,听从社区安排,静等疫情消除。
5、调整好心态,不信谣,不传谣,相信党和政府。
6、在家不要浪费时光,利用这段时间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七是为疫区奉献爱心。
7、注意饮食调理,学着做饭。每天早上和家人一起喝碗银耳雪梨汤,晚上吃碗清淡的浆面条,多吃蔬菜、水果。
8、调控好自己的情绪,珍惜难得的长假,把想看的书好好读读 ,读累了,陪孩子一起跳绳、打扑克、看网上电影。
9、每天早上开窗通风透气,再有84消毒液把房间拖洗一遍。
10、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疫情期间应注意
注意自身健康,健康永远是第一位的,注意健康的饮食、作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
注重自我成长,多思考、多学习。思考我是什么样的人,我能做什么样的事,我未来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多学习,任何优秀的人都是主动找各种方法学习,而被动等待他人教什么学习什么,不能举一反三的人可能也只是一个很平凡的人。

5.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如下:
1、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定高风险区,不得随意扩大到小区、社区和街道(乡镇)等区域。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封控。

2、进一步优化核酸检测: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根据防疫工作需要,可开展抗原检测。对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和高风险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愿检尽检。不再对跨地区流动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

3、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收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
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4、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5、保障群众基本购药需求:各地药店要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

6、加快推进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各地要坚持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作出专项安排。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优化接种服务。要逐级开展接种禁忌判定的培训,指导医务人员科学判定接种禁忌。
细化科普宣传,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动员老年人接种,各地可采取激励措施,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

7、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情况摸底及分类管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和家庭医生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及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推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8、保障社会正常运转和基本医疗服务: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
将医务人员、公安、交通物流、商超、保供、水电气暖等保障基本医疗服务和社会正常运转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疫苗接种和健康监测,保障正常医疗服务和基本生活物资、水电气暖等供给,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9、强化涉疫安全保障: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确保群众看病就医、紧急避险等外出渠道通畅。推动建立社区与专门医疗机构的对接机制,为独居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提供就医便利。强化对封控人员、患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关心关爱和心理疏导。

10、进一步优化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各地各校要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没有疫情的学校要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校园内超市、食堂、体育场馆、图书馆等要正常开放。有疫情的学校要精准划定风险区域,风险区域外仍要保证正常的教学、生活等秩序。

疫情防控最新10条措施

6. 疫情防控20条措施

疫情防控20条措施如下:
1、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3、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4、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
5、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7、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9、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10、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11、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12、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13、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14、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15、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16、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17、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
18、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
19、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
20、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

7. 疫情防控十二条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受到自然灾害危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同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其他单位应当服从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工作,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所在地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疫情防控十二条规定

8. 常态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

1.严格执行开学“三不”标准。2.严格实行教职员工核酸检测。3.巩固联防联控机制。4.加强家校联动防控。5.主动纳入属地社区网格化管理。6.严格把好校门关口。7.严格做好学生健康监测。8.加强教职员工防疫培训。9.加强教职员工个人防护。10.科学佩戴口罩。11.加强公共场所管理。12.完善公共卫生设施设备配备。13.提高校园后勤服务水平。14.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安全管理。15.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16.做好毕业生求职就业防疫。17.加强考点防疫和应急准备。18.加强学校体育工作。19.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20.强化督导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