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

2024-05-10 09:33

1. 风险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执行风险告知书是您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将常见的执行风险告知您的一种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

2. 法院的风险告知书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告知书格式
(一)标题
告知书的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有时也可以只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二)正文
1.开头。写行文的缘由、背景和依据。
一般来说,告知书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叙述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疑惑和困难。
2.主体。写需要商洽、询问、答复、联系、法院风险告知书请求批准或答复审批及告知的事项。
⒊结语。不同类型的告知书结语有别。如果行文只是告知对方事项,则结语常用“特此告知”。
法院寄来被害人的告知书是什么?
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
法》的规定,你作为本案的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法院谅解书怎样写,具体哪些格式?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个人情况;
(二)写明犯罪嫌疑人通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涉及赔偿损失的,应当写明赔偿的数额、方式等),被害人现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
(三)被害人自愿和解,请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罚。
法院判决终结的概念有什么具体内容?
执行终结,是民事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和发展适应了中国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实践中,不是所有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都能得以实现,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执行完毕,这并非法律或司法的缺陷,而是正常的风险。为了更好地完成民事执行工作的目标,我们有必要对那些不能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执行的案件,裁定终结执行。
如何做刑事辩护?具体内容有哪些?
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
法医鉴定轻伤具体内容有哪些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3. 风险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

法律分析:
执行风险告知书是您在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将常见的执行风险告知您的一种文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风险告知书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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