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2024-05-11 21:01

1.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施工单位可研投标项目固定价格风险防范:八大建议要记牢-工保网



在此情况下,承包人投标报价的主要依据便是可研报告,但因可研报告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合同价格又被“包死”,且发包人限制的投标时间往往较为短促,导致承发包双方对价格清单的地位理解不一致,从而承包人在工程量估算和价款支付上承担了很大风险,容易产生争议。因此,笔者在本文中将围绕承包人在可研阶段投标时因固定总价衍生出的价格风险作出分析并提供防范建议。

1、可研阶段投标的关注要点

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在可研阶段的概念为“投资估算”,可研阶段投标对承包人最直接的影响便是对项目投资把握的精准度降低。报价过高难以中标,报价过低导致风险。因此,在可研阶段投标,承包人首先需要了解的就是可研的内涵及其重要性。

1.  可研的定义与地位

可研是指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市场分析、技术分析、财务分析和国民经济分析,对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进行的综合评价。可研报告是立项的必经程序。在可研阶段,发包人为项目设计提供的基础资料较为有限,可能只包括可研报告和地质勘查资料等。其中,可研报告是用于投资项目政府审批、立项时的必备专业评估文件,是方案设计的基础,其完备程度是项目能否成功立项和承包人能否对项目准确估价的关键因素。

2.  可研与设计的关系

工程设计通常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概念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深度逐步深入。承包人中标后,将可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问题,经与发包人协商认可后进行完善,提出建设项目的具体方案设计,并满足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随着项目的逐步细化,按照投资估算规程,可以得到不同精细程度的估算,依据发包人的要求,可在详细可研阶段出具标志性的估算报告。因此,可研的深度对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与投资估算精度呈正比,可研报告越全面和准确,投资估算也越接近落地范畴;反之,可研报告越简略和粗糙,该项目的投资风险也会越大。因此,承包人在投标时需要对可研报告的深度进行评估,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不明之处及时向发包人申请答疑澄清,以免造成设计和报价的过分偏差。

3.  可研报告的主要内容

总体而言,建设工程项目的可研报告在主要框架和内容上都很相近,只是在侧重层面和详细程度上有所不同。一般的可研报告包括总述、项目建设背景、项目规模和市场分析、建设条件与建设方案、环保和劳动安全、实施进度安排和人员管理、工程招投标范围及方式、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项目风险评估及管理措施、结论与建议等部分。通过这些内容,承包人可以估算出项目的工程量、工期要求、技术要求等,而这些都与计价直接关联。在可研报告中,一般会有投资估算的清单,但承包人需要注意,在可研报告中的工程估算表中可能仅包含分部工程,而未具体到分项工程,导致承包人对工程量难以精准估算。

4.  可研报告的附属资料

除主要内容之外,可研报告还须根据项目建设需要附上相应的图表,如主要设备表、分项投资估算表、外部条件及物料供需要求表、现状地形图、工艺流程图、车间平面图等;以及必要的协议书或意向书,如供水/供电/供气协议书、租用仓库/运输设施协议书、主管部门对投资来源/项目建设选址/环保的意见或审批文件等。通过对这些附属资料的分析,承包人也能够从侧面对项目的地形地貌、环保要求、供水供电情况等进行考察从而推算出计价标准。



2、固定总价的正确理解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也称“闭口合同“或者“总价包干合同”。一般而言,在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中,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较多。发包人通常会在招标文件中提供项目工程的施工图纸、说明、初步扩充设计图等相关资料,承包人在进行项目投标的过程中,针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等资料进行工程量初步估算。在价格调整层面,固定总价合同通常具有以下特点:

1.  风险范围以外的可以调价

固定总价合同的本质要求承包人应当承担报价之初的工程量核算风险和价格风险,但固定总价只是在约定工程范围和风险幅度内固定,并不等于字面上的“包干价”。因此,承包人需要将约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折算为风险系数并计算在投标报价中,而对于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外的工程,则可以按照约定或者法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2020示范文本”)中,可以进行变更计价的包括项目变更、暂估价、暂列金额、计日工以及因法律变化和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

2.  约定按实计量的部分可以按实计价

在固定总价对应的承包范围内,因为地勘或可研深度原因,可能存在可研报告中估算的部分工程量与实际严重不符,当事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可能与实际严重不符的工程量采用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方式计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5号)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如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量按实计算的部分,则“有约从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价。在2020示范文本中,第14.1.3款明确,若合同约定工程的某部分按实计量并支付的,应按约定进行计量和估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格。

3. 发包人要求变更的可以变更计价

就工程总承包项目而言,承包的核心便是完成发包人要求。根据2020示范文本的规定,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功能要求、工程范围、工艺安排或要求、时间要求、技术要求等,其所导致的变更造成工程量及造价的变化是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的,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固定总价包干范围,承包人对变更认为可以执行的,应书面说明实施该变更指示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并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变更计价。

4. 基础资料错误的可以变更计价或索赔

实践中,由于发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地下障碍资料、周边管线资料、设计资料错误,甚至可研报告中的某些数据、方案、估量存在错误,导致的投标报价的基础错误,由此引起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与可研相比发生重大变更,因该变更是由于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错误引起,且即便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一般也无法发现,导致最终勘查设计与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或返工的,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可以进行变更计价或索赔。



3、可研阶段投标固定总价合同风险

基于上述对可研阶段投标关注要点及固定总价的理解,投标人在可研阶段投标以固定总价作为计价方式的项目将存在以下合同风险:

1. 施工工作量与可研偏差过大

由于项目可研报告只是项目立项过程中的一份中间资料,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投资方在编写可研报告时往往重视该报告在项目立项、核准、审批中的作用,而对项目的经济、技术、社会影响、建设周期、投资估算等考虑不足,产生可研报告中的投资估算存在估算金额不足、费用划分不详的问题,进而导致无论后期的图纸设计还是施工方案都有可能对可研报告的内容进行大幅度的变更。

2. 施工工作量与价格清单偏差过大

如上文所述,图纸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可研报告的大幅变更,还会导致招标人在编写项目清单时过于宏观或不准确,甚至很多可研阶段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可供投标人投标的项目清单。致使投标人自行根据对可研的理解编写价格清单,最终结果是投标的价格清单与实际需要进行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偏差很大。

另外,由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以下简称“2011示范文本”)没有对投标价格清单的地位和作用予以明示,导致承发包双方在实际工作量与价格清单工作量发生偏差时对如何计价产生很大争议。

3. 勘察设计工作量与计划偏差过大

从历史的情况来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多为设计单位,但自从国家大力倡导工程总承包模式,尤其是倡导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之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承包人或牵头人已经由传统的设计单位逐渐过渡到施工单位。但施工单位普遍存在重视施工费用,忽视勘察设计费用的问题,容易导致在可研阶段预测勘察设计的工作量不足。特别是一些区域工程提升项目、生态旅游项目、综合治理项目,往往会涉及到大量的勘察设计工作,对勘察设计工作量的误判将导致成本的大幅增加。

4. 发包人干预过度

在可研阶段,很多项目的设计深度仅局限于概念阶段或方案阶段,发包人往往只能对设计提出抽象的概念或性能需求,这种情况的出现导致发承包人双方需要经过反复的修改和补充,才能明确最终的设计规划及性能指标。除此之外,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来说,承包人有权在法定和约定的要求范围内按照较低的标准进行施工,以实现创效,但有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完全理解,往往会通过指令、通知、审批程序、专家评审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干预,频繁更改发包人要求,而承包人基于身份原因又难以拒绝这样的干预,这使得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束手束脚,出现项目成本增加,投资概算超标、工程工期延误等损失。

5.  工程进度款支付风险

可研阶段招标与初步设计招标和施工图阶段招标相差很大,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承包人的施工内容基本明确,招标人可以采用概算定额下浮或预算定额下浮的方式,较为准确地计算招标控制价,而可研阶段招标的招标控制价基本属于招标人委托咨询公司的估算,而估算的标准又没有统一的认识。因此,以可研为内容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既难以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量清单,更难以对工程量清单的单价达成一致,在进度款计价计量时,容易发生争议。

2011示范文本采用按月工程进度或按付款计划表申请付款,笔者认为,这两种方式皆存在问题,在没有形成双方达成一致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情况下,无法计算已完产值,而付款计划表也需要合同订立后的双方进一步磋商,因此,承发包双方在采用2011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时,除非招投标文件或合同内容中已经确定了付款计划表,否则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将会成为较大的争议问题。而2020示范文本虽然比2011示范文本在进度款支付方面有所考量,但依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2020示范文本的方式为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施工进度计划编制付款计划表,再按照付款计划表内各付款周期内的产值支付工程进度款,但是依然没有解决产值计算的规则问题。



4、律师建议

1. 全面审查招标文件,明确固定总价的包干范围

承包人应对招标文件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确认计价方式的同时,注意核定包干范围,重点关注:项目前期的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发展策划、建设方案及可行性研究和经济评价;工程勘察、总体规划方案;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采购和施工;试运行和生产运营组织;项目维护及物业管理等内容。

2. 谨慎编制投标文件,降低固定总价的施工标准

针对可研阶段的投标项目,承包人要提升自身估算水平,对信息价与市场价等进行充分了解,在达到发包人要求和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且满足技术标评分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降低固定总价的施工标准,谨慎编制投标文件,切勿随意在投标时提升技术标准、应用先进设备、扩大设备数量、增加管理人员等,以免施工成本过高、抢工费用难以计算。

3. 仔细审核合同,准确理解价格清单的合同地位

尽管原则上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项目计价应当为单价包干,由发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但发包人采取固定总价合同,法律上也并不禁止。除非固定总价合同条款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其不适用,或合同明确约定价格清单的解释顺序和效力高于合同,否则价格清单的效力一般都低于合同。因此,当合同中的固定总价条款与价格清单冲突时,一般应以合同约定为准。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需要仔细审核合同是否对价格清单的作用有明确约定,例如在2020示范文本中,价格清单仅是过程中用于变更和支付的参考价格,而非最终的合同计价方式。

4. 及时审查发包人提供基础资料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有审核的义务。在2011示范文本中,发包人对提供基础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但承包人也有审查义务,因审查不严格导致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而在2020示范文本中,发包人须承担基础资料错误造成的责任。

另外还需注意,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承包人除了核实其准确性之外,还要注意核实相关资料的来源时间,以免因年久变动导致误差。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项目的可研估算不能满足实际投资需要的,需及时提醒发包人进行可研调整及重新审批工作。

5. 厘清按约定施工与设计标准提高的关系

可研阶段的设计随着项目的实施推进,必然会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若发包人或其聘请的专家在过程中提出提高项目的设计标准,承包人需要明确提高的程度是否超出合同约定和投标承诺的施工标准和范围,形成了变更。其中需要重点审查:明确变更原因,如原设计确属无法保证工程质量或设计遗漏和错误,设备、材料质量不合格等;变更前已实施的工程因拆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主体;权衡设计变更引起的技术和经济上的变化,及时向发包人确认并办理变更计价手续。

6. 及时申请价格变更避免逾期失权

可研阶段的投标项目价格偏差的概率更高,因此承包人更需要注意做好计划管理,及时向发包人申请价格变更,跟催变更签证,以免逾期失权。根据2020示范文本第13.3.3.2款规定,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后14天内提交变更估价申请[10]。另外还需要注意,若合同条款中没有设定发包人逾期失权的条款,承包人须督促发包人及时确认锁定,以免价格变更申请落空。

7. 尽快编制工程量清单,形成具有操作性的付款计划表

在中标后,承包人需要尽快编制工程量清单,与发包人磋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具有操作性的付款计划表,在施工过程中按照付款计划表计算产值并对进度款进行支付。

8. 明确变更的计价标准

变更的计价标准既可采用双方另行达成的工程量清单单价相同相似项进行计价,也可采用定额下浮进行计价,但是有的施工合同既没有形成工程量清单,也没有约定定额价款,且承发包双方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建议承包人采用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进行计价,承包人应做好施工方案审批以及施工过程的监理方同步记录。如果合同约定对于变更计价应当先认价才能采购施工的,承包人应注意按合同执行。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公开招投标吗?

2. 政府投资EPC在什么阶段招标?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就可以开始了吗?还是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能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所以说当你拥有以上阶段就可以啦。

扩展资料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
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EPC总承包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基本优势:
(一)强调和充分发挥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对设计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强调和发挥,有利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
(二)有效克服设计、采购、施工相互制约和相互脱节的矛盾,有利于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的合理衔接,有效地实现建设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控制符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确保获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明确,有利于追究工程质量责任和确定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EPC

3. 政府投资 EPC 在什么阶段招标?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就可以开始了吗?还是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能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九条 工程施工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第十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1.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采购、工程施工或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等阶段。
2.根据第十条的规定,招标人在可研报告送审时,将有关招标内容报主管部门核准,当然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能组织EPC招标。

扩展资料: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在EPC模式中,Engineering不仅包括具体的设计工作,而且可能包括整个建设工程内容的总体策划以及整个建设工程实施组织管理的策划和具体工作;
Procurement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建筑设备材料采购,而更多的是指专业设备、材料的采购;Construction应译为"建设",其内容包括施工、安装、试测、技术培训等。
还应包括全部正常达标,接手就可正常使用。交付前应做无负荷试运行、还包括带负荷联动试运行、试生产直至达产达标,正常生产为止。
EPC项目的资源投入包括项目人力、设备、材料、机具、技术、资金等资源的投入,其中部分既有自有的内部资源,也通过采购或其它方式从社会和市场中获取的资源。
在一定的时期内,由于某些客观因素的影响,能够获取的资源数量往往有限,这就存在一个如何合理对资源进行规划和利用这些有限资源的问题。
如果资源安排不合理,就可能在工期内的某些时段出现资源需求的"高峰",而在另一时段出现资源需求的"低谷"。当"高峰"与"低谷"相差很大时,如果某些时段内资源需求量超出最大可供应量,则会造成"供不应求",导致工期延误。
而当出现资源需求"低谷"时,则可能造成资源的大量积压,这种资源消耗的失衡,甚至极端时候的资源缺失,必然会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
因此,在项目的前期,应根据项目的目标要求,应对为实现项目目标所需求的资源类型和资源需求量进行分析,同时对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编制项目的资源需求计划。
资源计划应服务于工作进度计划,什么时候需要何种资源是围绕工作进度计划的需要而确定的。
因此在制定资源计划之前,必须要有科学的进度计划,而制定进度计划的依据是工作结构分解,工作划分得越细、越具体,所需资源种类和数量越容易估计。
在制定了进度计划之后,我们就可以根据进度计划的要求配置资源。一般地说,项目的资源计划包括了人力资源计划、物料设备供应计划、资金计划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招标

政府投资 EPC 在什么阶段招标?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就可以开始了吗?还是需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才能

4. 只有可研报告的EPC项目可以招标吗?

不可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摘要】
只有可研报告的EPC项目可以招标吗?【提问】
不可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回答】
你好,我是甲方,我们现在有一个EPC项目,只有可研报告、发改委立项文件和发改委批复文件,可以依据这些进行招标吗?是政府投资项目,用不用找第三方编制招标控制价?【提问】
用【回答】
国家规定EPC项目原则上应该是在设计批复完成后就可以进行招标吗?【提问】
对【回答】

5.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个人认为,EPC项目招标时,
是否有初步设计都可以招标。
招标的文件会根据是否有初设而不同。
合同约定的条款也会不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6.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摘要】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提问】
随着EPC模式的增加,国家层面对EPC项目的招标、投标有哪些规定,这些规定是否被大众以及相关行业所了解,本文将笔者所知道的规定罗列出来,欢迎各位知友共同探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或者施工中,有任何一项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回答】
审批过的初步设计方案是不是应该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供给投标人呢【提问】
你说的不是初设,所谓初设指的出施工图前,达到一定深度的设计图纸。一个工程的绘图次序一般是接到方案后,报批图--初步设计--扩初--施工图。你说的招投标跟这个没什么关系,充其量初步设计是招投标的范围。【回答】
那么这个经主管部门审批过的范围是不是应该提供,还是也可以不提供【提问】
提供的【回答】

7. EPC项目的初步设计在招标阶段是否应该提供?

您好,百度优质答主兰儿很高兴为您解答。
个人认为,EPC项目招标时,

是否有初步设计都可以招标。

招标的文件会根据是否有初设而不同。

合同约定的条款也会不同。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真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愿您天天开心快乐🌈【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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