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有哪些不同

2024-05-17 18:15

1. 长期股权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有哪些不同

一、长期股权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核算的主要不同:
(一)修订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原准则在正文中并未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而是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规定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四类:一是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二是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共同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三是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是投资企业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新准则规定上述第四类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有关会计处理,且按22号准则规定采用成本法计量,不会对实务产生过大的实质性影响。
(二)整合已发布的解释公告、年报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准则正文做以修订
1、明确规定了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取消了旧准则中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的规定;
2、明确规定了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如何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和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
3、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在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应当予以抵销;
4、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5、明确规定了投资企业因增加投资或减少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发生变化的会计处理,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随着以上变化相应在成本法、权益法之间的转换衔接,以及改按22号准则核算的衔接规定;
6、删除了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投资的要求;删除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的规定。
三、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 号)。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CAS2〔2014〕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有哪些不同

2.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原则是什么?

权益法的核算原则:

1、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损益调整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3、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3)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4、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借: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

3. 长期股权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有哪些不同

一、缩小了适用范围
与原《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相比,本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这一规范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
二、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其投资成本,这主要是与《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相协调。
三、重新规范了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成本法适用于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适用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上述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一致。也就是说,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母公司应以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即俗称的“表上权益法”,完全不同于我国原来使用的“账上权益法”。关于成本法与权益法适用范围的变化,与相关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
四、取消了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新旧会计准则核算有哪些不同

4.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原则是什么?

(1)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3)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5.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原则是什么?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两种不同的核算方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原则是什么?

6.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法律分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初始投资成本入账。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1)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2)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3)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4)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四十一条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最新会计准则是什么?

1、新准则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有:成本法只有一个一级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设置下列明细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1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该科目应设置"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投资单位设置三栏式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还应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差额"、"股权投资准备"等明细科目,对因权益法核算所产生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增减变动的因素分别核算和反映。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账户下设置的三级明细账户是这三个:1、应设置成本2、损益调整3、其他权益变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采用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应当设置"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二级明细科目.企业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的,可按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2、《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除此之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初始计量: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应收股利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确定:按照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后续计量:持有期间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不分不做账,分了就做投资收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最新会计准则是什么?

8.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变化新会计准则是哪一年的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以财会〔2014〕14号印发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该《长期股权投资》分总则、初始计量、后续计量、衔接规定、附则5章20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