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的介绍

2024-05-19 02:21

1.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的介绍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简称东北电监局)成立于2004年5月,是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在东北区域的派出机构,代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对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依法行使监管职能。1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设置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0号),2013年12月变更为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负责东北区域的能源监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的介绍

2.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的组织机构

东北电监局设有6个处室,即:办公室、市场监管处、价格财务处、安全处、稽查处和资质管理处,全员编制40人。 1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秘、行政、财务、人事、党务、宣传、统计、信息发布等工作。2.市场监管处主要负责电力市场运行监管、双边交易监管等工作。3.价格财务处主要负责输配电价审核、输配电成本核算、电价监督检查和供电服务监管等工作。4.安全处主要负责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安全统计、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5.稽查处主要负责行政执法、处罚、诉讼,调解电力纠纷,依法查处涉电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6.资质管理处主要负责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用电监督资格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及发电、输电、供电等国家电监会授权的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受理、审核、颁发和管理等工作。吉林、黑龙江电监办是东北电监局设在吉林、黑龙江省的办事机构,是东北电监局电力监管业务在当地省份的延伸。主要代表东北电监局联系和沟通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并配合工作;负责当地省份电力行政许可业务;受理电力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投诉和申诉;收集和分析当地省份工业经济运行和电力企业经营、运行等情况;协助监管非竞价发电企业的运营状况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机构职责

一、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三、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四、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五、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六、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了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七、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八、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九、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机构职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办公厅(国际合作部)政策法规部(电改办)输电监管部市场监管部 价格与财务监管部(稽查局) 供电监管部人事培训部(机关党委)党组纪检组(监察局)安全监管局  信息中心 电力业务资质管理中心中国电力报社 机关服务中心 大坝安全监察中心

5.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属于什么级别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级别是正部级。
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三、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四、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五、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了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七、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八、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九、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属于什么级别

6.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属于什么级别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级别是正部级。
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按照国务院授权,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履行全国电力监管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全国电力监管工作,建立统一的电力监管体系,对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二、研究提出电力监管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建议,制定电力监管规章,制定电力市场运行规则。
三、参与国家电力发展规划的制定,拟定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和区域电力市场设置方案,审定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设立方案。
四、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输电、供电和非竞争性发电业务。
五、参与电力技术、安全、定额和质量标准的制定并监督检查,颁发和管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协同环保部门对电力行业执行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六、根据市场情况,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了调整电价建议;监督检查有关电价;监管各项辅助服务收费标准。
七、依法对电力市场、电力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电力市场纠纷。
八、负责监督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研究提出调整电力社会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负责电力市场统计和信息发布。
九、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组织实施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深化改革的建议。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 电力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哪里

法律分析:      电力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电力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哪里

8. 电力公司监管单位

1、行业主管单位和监管体制      电力行业主要涉及的监管单位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等单位。其中,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贯彻新发展理念,审定或审核电力行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核准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宏观管理和监督;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体制改革建议,实施电力监管;南方电网和国家电网负责制定电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本行业全国性的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要负责提出电力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电力行业立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制定,监督执行行业规约,维护行业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