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付协议是否合法

2024-05-08 21:40

1. 代付协议是否合法

代付协议合法。合同约定向第三方付款属于合法行为。代付协议是否合法具体分析如下:1、多数电商平台在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中介服务的同时,自己也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甚至在其拟定的平台服务协议中约定由消费者和商家分别授权电商平台代其付款和收款,将平台自身作为开展代收代付业务的主体,完全取代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角色;2、代收代付业务一般是指各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但是,据小猫了解,目前绝大部分电商平台并不具备持牌的资质,所以,进行代收代付业务属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立案追诉数额标准: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本法所称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尚未审理或仲裁,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代付协议是否合法

2. 代付协议是否合法

代付协议合法。合同约定向第三方付款属于合法行为。代付协议是否合法具体分析如下:1、多数电商平台在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中介服务的同时,自己也扮演代收代付的角色。甚至在其拟定的平台服务协议中约定由消费者和商家分别授权电商平台代其付款和收款,将平台自身作为开展代收代付业务的主体,完全取代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角色;2、代收代付业务一般是指各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但是,据小猫了解,目前绝大部分电商平台并不具备持牌的资质,所以,进行代收代付业务属于违规行为,严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九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立案追诉数额标准: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  本法所称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这是一般担保。在主合同纠纷尚未审理或仲裁,债务人的财产已依法强制执行但仍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一般担保的保证人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 扣税协议提供给代账公司有风险吗

有,但是很低。代理记账会计的风险很低,企业行为,企业负责人负第一责任。个人问题,补漏纠错基本能解决问题。会计的风险一般表现是两方面:一个是虚假会计信息,一个是会计工作失误。会计工作失误一般是会计自己造成,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这要看企业的处置。如果给国家造成损失,没有触犯法律的,补错、罚款是比较正常的处理方法。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两方面的原因:企业原因,主要是企业领导指使会计做假,会计职业道德低劣故意做假。会计虚假信息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管理者)。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古义是集会议事。我国从周代就有了专设的会计官职,掌管赋税收入、钱银支出等财务工作,进行月计、岁会。亦即,每月零星盘算为“计”,一年总盘算为“会”,两者合在一起即成“会计”。

扣税协议提供给代账公司有风险吗

4. 代付协议如果代付方违约了最终由谁承担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居间合同纠纷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1.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第一百三十六条: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以赔偿。
2.损害赔偿具有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定义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
3.这是第一百四十六条: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承担损害赔偿不第一百二十九条:特殊时效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在。
4.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
5.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6.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第二百九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参考标准,当事人有请求高速的权利。
7.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代支付合同款违约的责任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法律规定了守约方可以采取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等等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摘要】
代付协议如果代付方违约了最终由谁承担【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损害赔偿”,是违约人补偿、赔偿受害人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的责任承担方式,居间合同纠纷它是一种最重要最常见的违约补救方法。
1.我国合同法上的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偿,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第一百三十六条:有关单证和资料的交付以赔偿。
2.损害赔偿具有典第二百三十七条 定义型的补偿性,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没有损害事实就谈不上损害赔偿。
3.这是第一百四十六条: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承担损害赔偿不第一百二十九条:特殊时效同于违约金的根本所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的维修在。
4.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即合理预见规则。
5.损害赔偿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物质利益分配,体现着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一种较普遍的责任方式,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
其责任构成如下:
1.违约行为;
2.损失;
3.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4.违约一方没有免责事由。
6.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第二百九十三条 合同的成立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违约金过高过低的参考标准,当事人有请求高速的权利。
7.定金罚则
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当事人可以依照法律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对于代支付合同款违约的责任问题,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法律规定了守约方可以采取请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经济损失等等方式。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