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负责人能兼任出纳吗?

2024-05-18 23:41

1. 财务负责人能兼任出纳吗?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拓展资料: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岗位职责: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十、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财务负责人能兼任出纳吗?

2. 财务负责人可以兼做出纳吗?

财务制度规定:出纳和会计不得一人兼任。在大的企业集团里面,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是由两个以上的人任职的,在小企业里,会计就是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就是会计。无论企业大小,出纳是必须专职的,财务负责人或者会计都不得兼任出纳一职。拓展资料:财务负责人,是指一般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严格的说必须有会计师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胜任。岗位职责:一、贯彻党的经济工作方针政策,遵守《会计法》,熟悉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单位财务工作,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财务管理办法。二、按照《预算法》,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专项资金预算,及时检查分析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情况,找出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建立和健全经费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银行账户管理、票据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对部门预算、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要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理财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四、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建立会计岗位责任制,根据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明确会计、出纳分工,并做好内部和外部的协调工作。五、规范各项会计基础工作,及时审查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定期组织会计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保证财会工作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六、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七、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八、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记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九、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和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和业务能力。十、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

3. 财务经理可以兼任出纳吗?

财务部经理不可以兼任出纳职务。财务制度规定,会计与出纳不得由一人同时担任,应当分别由人担任。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扩展资料: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务制度

财务经理可以兼任出纳吗?

4. 出纳能否兼任财务总监

出纳人员在早年称作司库,直接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进出,所以对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账等几个岗位不能兼职。根据会计法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后,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保管,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包括记账工作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就不包括在内),这部分记账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也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一个人既管理钱款,又管理记账这一发生钱款往来的根据,很容易监守自盗。这是对出纳人员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法律限制。至于前面提到的一个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如果确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纳人员兼任,但也要结合出纳人员的职责,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摘要】
出纳能否兼任财务总监【提问】
出纳人员在早年称作司库,直接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进出,所以对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记账等几个岗位不能兼职。根据会计法有关稽核工作岗位的规定,如果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显然容易作假,所以要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会计档案保管,是指对本单位的各种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的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后,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的保管,如果允许一个人既管理一个单位的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显然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包括记账工作岗位的大部分但不是全部(比如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就不包括在内),这部分记账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也不能由出纳人员兼任,一个人既管理钱款,又管理记账这一发生钱款往来的根据,很容易监守自盗。这是对出纳人员兼任其他会计工作岗位的法律限制。至于前面提到的一个单位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往来日记账,如果确有需要,一般可以由出纳人员兼任,但也要结合出纳人员的职责,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回答】

5. 财务会计人员能否兼职出纳工作

1、如果单位财务会计的工作业务量不大,财务部门领导同意让其兼职,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只是不可兼职出纳工作!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适用范围: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的会计基础工作,应当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这是对《规范》适用范围的规定,与《会计法》的适用范围相一致。
不同地区、部门之间,不同规模、类型的单位之间,会计基础工作有一定差别,有的差别较大,这对各单位统一执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增加了难度。为了妥善解决这一问题,《规范》有关规定在内容上尽可能地兼顾了不同单位的实际情况。
同时,在第九十九条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业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会计人员能否兼职出纳工作

6. 出纳和财务经理能一个人兼任吗?

财务制度有一项重要原则:会计与出纳不得由一人同时担任,应当分别由人担任。财务部经理如果没有兼任会计职务的话,是可以兼任出纳职务的,这并不违反财务制度。同理,也是可以兼任会计职务的。
    在帐款分家的原则下,会计与出纳各自把关,相互制衡。财务经理作为部门行政领导兼任出纳职务,在操作出纳业务时,同样受会计制度的约束。
    在企业中,财务部经理兼任会计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兼任出纳的倒是少见。这是因为一个习惯观念的原因,在财务部门里,出纳的地位作用远不如会计,由此产生的管理链,是财务经理管会计,会计管出纳。但在财务经理兼任出纳后,会计管出纳,也意味着是管财务经理,这多少会让财务经理有点憋屈。
    肤浅见解,不足为道,若被你釆纳,将不胜荣幸。顺祝你工作愉快!

7. 法人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 根据财经法规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法人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8. 法人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以现行公司制度,担任了公司董事、经理、监事等职位的负责人不能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做好报表给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果是同一人,是很大作弊行为。                                     1、根据《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和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单位法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是不相容职务,法人代表兼任财务负责人,会使单位收入支出失去监督,没有人能够有效制约法人代表的贪污行为。2、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没有必要设置会计主管和财务负责人两个职位,会计主管就兼任财务负责人。3、如果公司法人和财务法人是同一个人的话,就会造成公司的资金一个人说了算,失去了互为监督的作用,可能就会发生影响公司发展,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国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是不可以是同一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法律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