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2024-05-17 04:20

1.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公司法 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 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体现股东意志 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权力机关、它是全体股东参加的全会,而不应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股权分散,股东上万甚至几十万,不可能全部出席股东会。因此,股东不能亲自到会的,应委托他人代为出席投票,以体现全体股东的意志。 2、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是企业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的最高决策机关,不仅要选举或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而且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和股东的利益分配等都要得到股东大会的批准。但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 法人代表 。 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根据《公司法》对 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综上所述,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参加的大会,也是一个权力机关,而不单单只是股东代表大会。现代企业的股权比较分散,股东人数较多,如果要开股东会议的话,是要提前十五天通知全体股东的。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2.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第几届第几次是如何规定的

股东会一般不论届,其会议决议按某某年第几次(临时)会议定。
董事会应按首届成立董事会起为第一届(如果成立董事会前,实行一名执行董事,则不算一届),一般按照章程约定的三年一届,三年后可连选连任,但三年后就是第二届。期间当有公司增资扩股情况发生时,股东会及董事会人员发生变动了,应换届,将届次加一届。董事会会议的也以“××届董事会××年第几次会议”标识,第几次会议是指本年度的会议序次。

3.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正确还是错误?

错误
我国公司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可见,公司法对于公司股东会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是有救济途径的。该途径就是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后60天内,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中的第3条规定,原告以公司法第22条第二款、第75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就表明,股东在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后提出的撤销之诉,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该期限从法律上来讲是一个除斥期间。该期限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该期限不能因为任何原因中断、终止和延长。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无效。正确还是错误?

4.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有固定的会议时间要求吗

《公司法》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开会有规定要求。1.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2.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1)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2)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3)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1)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2)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5. 在公司章程里面能不能这样规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完全可以的。《公司法》关于董事会职权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在公司章程里面能不能这样规定?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6. 股东会要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时需满足什么条件

见:《公司法》 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股东大会一般是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规定

8.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什么条件下有效

1、公司向银行借款,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章程中也没有明确规定,法务禁止则可行,所以看银行的要求就行了,银行要求你提供什么决议就提供什么决议吧
2、关于对外担保,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所以你的章程中必定规定了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的其中一种情况,要不然你的章程就是不完整的,所以对外担保的核决权限还是要看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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